申請對象: 本系大學部三年級在學學生。獎勵金額與名額: 每名頒發新臺幣壹萬元為原則,每校獲獎名額為壹名。本系將依規定推薦一至二名申請者至學會審查。 系內收件期限: 115年10月15日前。繳交地點: 財政學系系辦公室(請將實體資料交予 陳助教)。詳細獎學金辦法與申請表格式請參閱附件。檔案下載SKM_550i25090512120.pdfPDF